政策标准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9年二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暨建筑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   来源: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9-07-03

湘建建函〔2019〕133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

2019年二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暨

建筑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切实加强全省汛期雨季和高温高峰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我厅定于7月上旬起开展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筑管理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半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9年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市州开展半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评分工作。

(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落实情况。检查各市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建质201895号)要求,督促企业、项目贯彻落实情况。

(三)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开展情况。检查各市州按照《2019年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和落实情况。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检查各市州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检查项目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切坡、支模架、脚手架、临时用电、施工消防安全等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五)检查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六个100%等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在建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是否100%落实等情况。

(六)检查工程造价履约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套用的计价标准是否正确;人工工资计取是否合理;规费和社费保险费是否按要求计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低于标准不按规定支付的;合同没有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支付比例和时间,又不提供担保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签字盖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体现质量管理三级流程、计价程序或取费基数错误等)。

(七)开展建筑工程项目标后稽查。一是招投标政策文件是否存在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内容。二是招标文件是否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通过设置暂估价变相规避招标等违法违规情况。三是招标成果落实方面,招投标情况报告是否按规定备案;合同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的承诺一致;是否存在阴阳合同等情况。四是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方面,主体工程是否由中标单位完成;分包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五是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是否按照投标文件委派,如有变动,是否办理了变更手续;变动人员社保缴纳情况。六是建设单位标后管理实施方面对施工监理单位人员是否有考勤登记等,记录是否齐全;对施工和监理单位违规变更人员、脱岗、未履责等方面是否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七是工程款和材料款是否通过施工单位基本账户或投标文件中的特定账户。八是市、州标后稽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八)半年重点工作部署和实施情况。一是检查各地对芙蓉学校和易地扶贫集中安置项目的监管情况(各地文字汇报材料必须报告此项内容)。二是检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情况。三是检查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施情况。四是检查“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情况。五是检查汛期雨季和高温高峰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情况。六是检查2019年第一季度督查中指出的质量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九)层级监督情况。一是监督机构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各市州监督机构按监督规范化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市本级按规定对县市区(含省管县、园区)监督机构监督规范化工作进行季度考核情况。二是监督人员责任落实情况。比对受检项目检查一线监督人员监督信息录入情况;检查一线监督人员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复查以及对项目的执法或移交执法情况。三是企业主体责任在项目上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施工安全危险源控制、方案编制审批及实施、设备安全管理等情况,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及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情况。

二、检查安排

(一)抽查项目。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检查施工项目。采用网上平台抽取、巡查方式确定4个在建工程项目,抽查2个县市区,其中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不少于1个。现场进行砼强度及钢筋保护层厚度等实体检测。抽检的项目现场完成监督规范化考核和项目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符合性抽查。

(二)监督规范化考核。本次检查项目作为监督规范化比对现场的考核项目,不足10个的在信息平台和项目台帐中随机抽取补齐(其中县市项目不少于2个)。

(三)反馈意见。向受检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反馈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并视情况下发执法建议书。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必须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按时限要求落实执法建议,并将整改及处理情况书面报告我厅。

(四)检查通报。根据检查情况,下发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执法暨建筑管理工作检查情况通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将函告当地人民政府。对市州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好的做法宣传推介,对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予以曝光。

三、工作要求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各市州请于75日前将有关书面总结材料、2019年二季度湖南省建筑业情况统计表报我厅建管处。

具体行程和人员另行通知。

  人:李煌

联系电话:0731—88950064

    箱:hnjstjgc@sina.com

 

附件:2019年二季度湖南省建筑业情况统计表.xls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28日


本文二维码
使用手机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以上二维码,即可将本文发布到“朋友圈”中。

微信公众号
扫描以上二维码,添加“筑博会”官方微信公众,实时了解最建筑节能行业动态。

相关资讯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专题策划

  • 疫情相关专业讲座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通过空调通风系统在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正确运行,可有效降低交叉感染的几率,最大限...
  • 2019中国建造4.0技术...
  • 2019中国建造4.0技术交流加拿大考察团——加拿大国际绿色建筑大会暨装配式建筑与城市能源考察活动
本站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倘若您发现本站有侵权或不当信息,请与本站联系,经本站核实后将尽快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