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批复》(建科综函〔2011〕196号)、《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及《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201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完成了2017年第四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经审定,沙滘初级中学扩建工程(综合楼)项目等67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现予公布。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16日
(联系人:陈诗洁,联系电话:020-83133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