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2018年度第四批绿色建筑
评价标识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省直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建科〔2016〕105号)要求,评价机构完成了2018年度第四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评价工作,项目评价结果已报我厅。我厅经项目公示等程序,认定“长沙万科金域蓝湾三期项目”等42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