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标准
  • 【南平市】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2017-09-19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市建设行业实际,现就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依法取缔或关闭无资质、无证照、证照不全,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厉打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行为。
(二)治理纠正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作业规程不完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设施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等违规违章行为,严防事故发生。
二、重点内容
(一)围标、串标、虚假招标,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行为。
(二)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行为。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行为。
(三)施工、设计、监理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施工的;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行为。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工程参建各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限期予以整治的行为。
(四)未按规定开展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突出,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行为。
(五)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不力,未按《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和《南平市“一平二立三防护”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施工,施工现场不达标的行为。
(六)不按强制性标准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行为。
(七)应急预案制定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行为。
(八)其他违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三、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层级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日常巡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从2012年5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5月)。各地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实施方案应于5月15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工程科(联系电话、传真:8724248)。
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上旬)。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两场”联动执法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中打击和治理,对排查的非法违法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逐一登记建档,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和个人予以严肃查处。
抽查督导阶段(7月上旬-8月底)。各地开展层级督促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加大抽查频度力度,督促指导企业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完善制度建设,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总结和巩固阶段(9月)。各地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各县(市、区)建设局应将书面总结材料于9月1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工程科,同时要认真做好迎接上级督查组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由金益满局长任组长,黄青峰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督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市局工程科、建筑业科、法规科、设计科、审批科、执法局、市质监站、安全站、造价站、培训中心等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市住建局工程科,李广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地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强化打击治理措施,要认真做好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从5月份开始,每月月底报送当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报表及1条以上本地工作动态,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动员。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非治违”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处理非法违规行为,加大惩戒力度,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予以公开曝光。
(三)增强打击实效。按照“四个一律”即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四)坚持统筹兼顾。各地要将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本文二维码
使用手机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以上二维码,即可将本文发布到“朋友圈”中。

微信公众号
扫描以上二维码,添加“筑博会”官方微信公众,实时了解最建筑节能行业动态。

相关资讯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专题策划

  • 疫情相关专业讲座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通过空调通风系统在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正确运行,可有效降低交叉感染的几率,最大限...
  • 2019中国建造4.0技术...
  • 2019中国建造4.0技术交流加拿大考察团——加拿大国际绿色建筑大会暨装配式建筑与城市能源考察活动
本站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倘若您发现本站有侵权或不当信息,请与本站联系,经本站核实后将尽快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