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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激发乡村治理高效能,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   来源:红网
  • 2023-08-22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为优化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供了战略牵引,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指明了发展方向。乡村治理作为农村和谐稳定、农业有序发展、农民安居乐业的内在要求,涉及村域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多要素,在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及和美乡村建设进程中发挥着催化剂作用,成为扎实推进农村生态宜居、农业经营增效、农民生活富裕的关键举措和重要方式。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区位条件,当前乡村治理仍面临着治理根基薄弱、治理格局单一、治理人才匮缺、治理能力不足、治理力量分散等重点难题,乡村治理在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关键性、全局性指导作用尚待激发。面对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契机和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发展需要,亟须围绕组织引领、“三治融合”、人才培育、空间整治和数字赋能等关键环节,激发乡村治理高效能,绘就乡村振兴新画卷。

强化组织引领机制,夯实制度化乡村治理根基

乡村治理制度规划范和制度化是乡村治理现代化基本特征,优化和完善乡村治理组织引领机制是维护乡村社区秩序、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推进治理规则与人同步协调发展,综合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本途径。一是持续优化基层党组织。积极践行中国式现代化、乡村振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战略和理念,聚焦乡村治理现实困境和重点需求,通过选优配强、科学分工、明确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将党小组建立在农民合作组织、产业链和村寨网格上,不断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把政治优势最大程度上转化为治理优势和振兴优势。二是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头羊”作用,统筹协调村民、村委、企业、专家学者等利益相关群体,大力支持和培育服务性、互助性、公益性的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与决策,推动乡村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治理体系的协同化,为发挥治理效能提供良好地组织和协调平台。三是有序组建农户组织。依托乡村农、文、旅、康、体等特色资源和优势产业,组建农业合作社、文化研习基地、旅游合作社等专业型农户组织,发挥专业合作社的中介功能和衔接作用,与外部市场有序对接,实现乡村经营活动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和风险性降低,持续扩大农民治理主体地位和参与活力。

构建“三治融合”体系,形成多元化乡村治理格局

加快构建以农民为践行主体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效能,须推行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的“三治融合”路径,释放乡村治理对乡村振兴的乘数效应和引擎作用。一是深化民众自治实践。推行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引导民众主动参与村级事务的规划、决策和管理过程,保障居民享有公共管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增强民众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凝聚众力、汇集众智参与乡村治理。二是强化法治乡村建设。加快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和服务站,创新服务方式,利用法律讲堂、法治文化墙、法律调解室等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律规则潜移默化为公序良俗的法治文化,使治理主体能够自觉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三是实化德治水平提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和传统文化资源的德教作用,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逐一整治,积极选树道德模范、乡村好人、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以身边人、身边事弘扬美德新风和德育文化,引导乡村自觉形成向上向善的乡风民风。

厚植人才培育优势,激活内生型乡村治理力量

人才是乡村治理现代化至关重要的因素,应当遵循引才育才留才发展思维,拓宽人才来源、扩大人才基数,完善多元化人才支撑体系。一是积极引入外部人才。以政策支持、资金帮扶和荣誉激励引入企业主、专家学者、乡贤能人等新乡贤指导参与乡村治理全过程,以新乡贤的教化职能和自治力量,破解乡村社会乡政村治二元治理格局的结构性矛盾,使乡村治理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实现政府治理与基层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夯实乡村治理的“外推力”。二是大力培育内部人才。乡土人才具有地理熟、情况明、亲情近等独特优势,应围绕政治素质、专业特长、工作情况等特点,精准对接乡村三生空间、社会场域、文化传承治理现状需求,对本土潜在人才进行靶向培养,培育一批有情怀、有道德、有技能的“土专家”,激发乡村治理有效和乡风文明“内驱力”。三是全力保留专业人才。充分挖掘和辨识现存及潜在的乡村治理专业人才,坚持“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用才原则,用足用好用活第一资源,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村民自治制度,提供良好的硬环境和软条件,增强新乡贤和“土专家”反哺乡村的自觉性和施展才华的能动性,形成以内生力量自治为主、外部嵌入治理为辅的治理格局。

助力“三生空间”重构,提升系统化乡村治理能力

乡村治理必须协调物质载体空间和优化环境基础,在乡村振兴战略下,须以产业韧性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空间重构为突破点,有序驱动“三生空间”重构,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提升乡村产业韧性。乡村治理能力提升需要“增长式”发展支撑,依靠乡村产业发展提升产业韧性反哺乡村之治。应优化政策导向,激励投资重点向乡村下沉,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挖乡村发展潜力,完善产业配套设施、延伸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空间,促进造血式治理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快人居环境整治。以完善乡村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抓手,近期大力推进“五改六到户”工程和人居环境提质改造工程,远期规划助推公路、电力、网络、饮水、教育、医疗等设施实现二次更新,最大程度上满足居民多元化、现代化的生活需求,重点提升乡村宜居宜业功能。三是推动生态空间重构。整合乡村生态资源要素,对村域生态系统开展承载力和适宜性评估,科学识别地质灾害隐患点、生态脆弱区和优势资源集聚区,通过垃圾治理、灾害防治、生态修复、景观营建等系列举措,推动生态空间与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协同共进,促进乡村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运转。

凝聚数字赋能合力,打造信息化乡村治理模式

面对乡村基层组织“散”、综合整治负担“重”、农民自治方式“少”等治理难题,应以数字信息技术重构乡村治理要素,改变乡村治理过程、治理内容、治理方式,优化乡村治理模式。一是完善农村党建体系智能化。按照“线上+线下”融合方式,搭建覆盖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的党建工作云平台,提升云平台综合功能和更新时效,依法合规公布党务、村务信息,推动基层党组织上“云”、党务上“网”、党员上“线”,突破农村党建时空限制,破解农村基层党组织散、党员流动性大难题,凝聚乡村治理综合力量。二是推动社会综合治理精细化。深入探索和完善“互联网+网格治理”服务管理模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智能移动调解系统、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应用体系、应急管理体系等的建设和应用,打造乡村社会治理“一张网”,结合自治、法治、德治等手段,实现组织运行有序和协同治理有效。三是促进村级事务管理智慧化。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建立统一的“智慧乡村”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高乡村治理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比例,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畅通村民办事、议事、说事渠道,稳步推进乡村治理过程简化和治理方式智化。

(周磊,工作单位:湖南省花垣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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