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省市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总结会议陆续召开,小编在浏览各省市住建厅网站后,整理出2018年全国各省市发展情况,全国各省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及扶持扶持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
全国部分省市2018年发展情况
湖南省
湖南住建厅11月13日发布关于2018年1—9月全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及光纤到户与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检查的通报。检查显示湖南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稳居全国前列。全省装配式建筑年生产能力达到2500万平方米,累计实施装配式建筑3085.6万平方米。2018年1—9月,全省市州中心城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613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比例为13.36%,长沙、湘潭、株洲、湘西、益阳等市州推进力度大,进展快,已完成年度目标要求。
目前,湖南拥有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1个、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3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9家、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24家、国家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1个,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和项目实现14个市州全覆盖。
山东省
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实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定期调度通报制度的通知》。明确指出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2192.64万平方米,完成全年任务量的121.8%。各市均超额完成年度装配式建筑新开工任务指标。
新增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6个、示范工程28个、产业基地40个,累计示范数量分别达到11个、94个、70个。
福建省
福建省住建厅1月11日对2018年装配式建筑发展推进情况通报各地。指出2018年全省完成建筑产业现代化投资工程包74.6亿元,已建成投产15家预制混凝土构件(PC)生产基地,年设计生产能力达到262万立方米,其中,福建建工集团、中建海峡等10家企业获批全国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从产能上为装配式建筑构件市场需求提供保障,结合福建省地域特点,按照150千米为辐射半径,从服务范围上实现PC生产基地全省全覆盖。
各地积极落实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2015-2018年总建筑面积达到1069万平方米。其中,2018年新开工建筑面积626.45万平方米。重点推进的预制混凝土结构装配式建筑,2018年新开工试点项目79个,总建筑面积402.39万平方米(其中,福州48个项目共246.8万平方米,泉州18个项目共72.7万平方米,漳州5个项目共35.1万平方米)。
海南省
1月15日,2019年海南省装配式建筑暨安全文明标准化观摩会在三亚举行,会议明确海南省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是大势所趋。
从产能布局看,全省已产的PC构件生产基地有3家,已投产的钢构件生产基地有4家,在建的有3个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汇总数据显示:全省现有预制构件生产能力可满足约250万平方米的建筑使用。到2018年12月底,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为82.45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面临着延伸做强的机遇。
从试点示范看,被认定为海南省级示范基地,包括中铁四局海口综合管廊预制厂和北新集成房屋住宅产业化基地、华金钢构、共享钢构。同时还认定了5个省级示范项目:灵山海建家园项目、海口中心项目、万科同心家园和海口市管廊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学校学术中心项目。
湖北省
去年,全省完成装配式建筑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累计达40个,已建成21个,在建19个。湖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湖北省将全力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350万平方米。
江苏省
12月21日,江苏省政府举行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江苏近年来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情况。其中,新建装配式建筑规模占比稳步增加。2015、2016、2017三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分别为360万、608万、1138万平方米,占当年新建建筑比例从3.12%上升到8.28%。2018年1-11月,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已超过2000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提前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目前,江苏省工作推进的相关指标均居全国前列。
在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江苏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示范建设成效明显。创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3个、产业基地20个,占全国总数的十分之一以上;创建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12个、示范园区4个、示范基地151个。示范城市区域推进的态势基本形成,示范项目种类齐全、技术先进,示范引领效应逐步显现
河南省
1月21日,河南省住建厅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亮出2018年住建系统工作“成绩单”。2018年,河南省装配式建筑也取得了长足进步,全省全年开工装配式建筑超过500万平方米,新开工成品住宅项目97个、754万平方米。郑州、新乡完成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年度建设目标,7家企业全面开展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安阳、平顶山、汝州、临颍4个市县和8家企业获批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20多个市县出台了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意见,郑州市要求国有投资及大型开发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 2019年,河南省力争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800万平方米。
河北省
河北省住建厅发文回顾201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其中指出2018年河北省城镇建筑节能成效明显。全省竣工75%节能居住建筑408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3146万平方米、超低能耗建筑示范13万平方米,开工装配式建筑462万平方米。目前,河北拥有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3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4家。
山西省
1月15日,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太原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深刻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安排部署了2019年工作任务。会议指出,2018年以来,全省住建系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三大目标”,找准定位、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其中,建筑业改革发展深入推进,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全省建筑业产值首次突破4000亿大关,同比增长12%以上,推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在全国首家引入建设银行“民工惠”金融服务模式,保障企业及时获得融资、农民工足额拿到工资,已办理业务1275万元,代发1472人次,在建装配式建筑327万平方米。新增绿色建筑1025万平方米。山西省认定9家企业为首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3个项目为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
浙江省
浙江省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项永丹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浙江省2018年推动建筑业转型取得新成效。瞄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省建筑业稳步健康发展。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5692万平方米,占比18.1%,增幅5.1个百分点;实施住宅全装修项目3101万平方米,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94%,领跑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稳中向好。浙江省拥有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3个,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5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7家,占比为8.7%。
上海市
2月13日上午,在上海展览中心友谊会堂三楼召开了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会议。据悉,2018年,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发展能级继续领跑全国,全年落实装配式建筑首次突破20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总量累计达1.51亿平方米。上海拥有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7家。
广西
截至2018年12月,广西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已竣工投产23个、正在建设9个,预计全部建成后,装配式混凝土构件产能将达到约340万立方米,装配式钢结构产能将达到约180万吨。此外,全区还有30个装配式建筑项目开工建设。
辽宁
2018年,全省建筑业实现总产值3258.4亿元,实现增加值2103.2亿元,同比增长5.2%。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7%。建筑业增加值连续多年占全省GDP6.5%以上,提供了全省12%左右的地税收入,解决了130多万人就业。
全国31个省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及补贴政策分析
自2017年3月,住建部出台《"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后,为促进建筑业工业化的发展。各地政府紧跟国家步伐,陆续颁发推广装配式建筑的相关文件。目前,全国31省份已出台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及相应补贴政策。
表一 全国31个省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及补贴政策汇总(一)
地区 | 发展目标 | 补贴政策 |
全国 | 1. 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 2. 到2025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 | |
北京 | 1. 到2018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 2. 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 1.对于实施范围内的预制率达到50%以上、装配率达到70%以上的非政府投资项目予以财政奖励;2.对于未在实施范围的非政府投资项目,凡自愿采用装配式建筑并符合实施标准的,按增量成本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同时给予实施项目不超过3%的面积奖励;3.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等。 |
天津 | 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达到100%;其他区域商品住宅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达到20%以上。实施装配式建筑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全装修率达到100%。 | 1.积极开展土地、规划、财政、科技、产业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创新。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用地保障;2.安排资金用于装配式建筑项目奖励;3.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4.在评奖评优中增加装配式建筑内容。 |
上海 | 十三五”期间,全市装配式建筑的单体预制率达到40%以上或装配率达到60%以上。外环线以内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新建商品住宅、公租房和廉租房项目100%采用全装修。 | 符合装配整体式建筑示范的项目(居住建筑装配式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装配式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建筑要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应不低于45%或装配率不低于65%),每平方米补贴100元。 |
重庆 | 1. 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 15%以上,力争达到20% 2. 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 30%以上,力争达到35% | 1. 对建筑产业现代化房屋建筑试点项目每立方米混凝土构件补助350元;2. 节能环保材料预制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和钢筋加工配送等建筑产业化部品构件仓储、加工、配送一体化服务企业,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依法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河北 | 1. 预计到2020年,河北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 2. 到2025年,河北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 1. 优先安排建设用地;2. 对新开工建设的城镇装配式商品住宅和农村居民自建装配式住房项目,由项目所在地政府予以补贴;3. 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
山西 | 1. 到2020年底,全省11个设区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太原市、大同市力争达到25%以上。 2. 到2025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 1.相应税收优惠;2.优先安排建设用地;3.开辟装配式建筑工程报建绿色通道。 |
内蒙古 | 1.2020年,全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 2.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 | 1. 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项目建设用地;2. 一定比例的后补助资金;3. 税收优惠;积极的信贷支持;实行容积率差别核算;运输超大、超宽的预制构件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 |
黑龙江 | 1. 到2020年末,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试点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 2. 到2025年末,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30%。 | 1. 土地保障,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和示范项目用地;2. 金融服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3. 招商优惠、科技扶持、财政奖补、税收优惠、行业支持。 |
吉林 | 1. 到2020年,长春、吉林两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达到10%以上。 2. 2021-2025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 1.设立专项资金;2.税费优惠;3.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用地;4.优先推荐装配式建筑参与评优评奖等。 |
辽宁 | 1. 到2020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20%以上。 2. 到2025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5%以上。 | 1. 财政补贴;2. 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3. 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园区)、项目建设用地;4. 允许不超过规划总面积的5%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等。 |
江苏 | 1. 到2020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将达到30%以上。 2. 到2025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超过50%,装饰装修装配化率达到60%以上。 | 1.项目建设单位可申报示范工程,包括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三类,每个示范工程项目补助金额约150~250万元;2.项目建设单位可申报保障性住房项目,按照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混凝土结构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钢结构、木结构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300元,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800万元/个。 |
山东 | 1. 到2020年,济南市、青岛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 2. 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
| 1.用地、财税、金融、科技、行政许可等支持政策;2.加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资金对装配式建筑的支持力度。 |
安徽 | 1. 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 2. 到2025年,力争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 1.企业扶持政策;2.专项资金;3.工程工伤保险费计取优惠政策;4.差别化用地政策,土地计划保障;5.利率优惠等。 |
浙江 | 到2020年,浙江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达到30%,单体装配化率达到30%以上。 | 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2.对于装配式建筑项目,施工企业缴纳的质量保证金以合同总价扣除预制构件总价作为基数乘以2%费率计取,建设单位缴纳的住宅物业保修金以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扣除预制构件总价作为基数乘以2%费率计取;3.容积率奖励等。 |
福建 | 1. 到2020年,全省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 2. 到2025年,全省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 | 1.用地保障;2.容积率奖励;3.购房者享受金融优惠政策;4.税费优惠等。 |
表二 全国31个省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及补贴政策汇总(二)
地区 | 发展目标 | 补贴政策 |
江西 | 1.2020年,全省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 2.到2025年底,全省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50%。 | 1. 优先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和示范项目用地;2. 招商引资重点行业;3. 容积率差别核算;4. 税收优惠;5. 资金补贴和奖励; |
河南 | 1. 到2020年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 2. 到2025年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40%,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100%采用装配式施工。 | 1. 优先安排建设用地;2. 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二星级运行标识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省级财政按20元/㎡给予奖励,一星级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规模的执行定额补助上限,并优先推荐申请国家绿色建筑奖励资金;3.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实行优惠返还政策等;4. 容积率奖励。 |
湖北 | 1. 到2020年,武汉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 2. 到2025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 配套资金补贴、容积率奖励、商品住宅预售许可、降低预售资金监管比例等激励政策措施。 |
湖南 | 到2020年,全省市州中心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三市中心城区达到50%以上。 | 1. 财政奖补;纳入工程审批绿色通道;税费优惠;优先办理商品房预售;优化工程招投标程序等;2. 容积率奖励,对房地产开发项目,主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且装配率大于50%的,经报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其项目总建筑面积的3%-5%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 |
广东 | 1. 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 2. 到2025年,珠三角城市群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中心城区比例达到30%以上,全省其他地区比例达到20%以上。 | 在市建筑节能发展资金中重点扶持装配式建筑和BIM应用,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资助,单项资助额最高部超过200万元。 |
广西 | 1. 到2020年底,综合试点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 2. 到2025年底,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30%。 | 优先安排建设用地;相应的减免政策;报建手续开辟绿色通道。 |
海南 | 1. 到2020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 2. 到2022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0% | 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安排科研专项资金;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提供行政许可支持等。 |
云南 | 1. 到2020年,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其他每个州、市至少有3个以上示范项目。 2. 到2025年,力争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其中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达到40%。 | 享受增值税退(免)税;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
贵州 | 1. 到2020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 2. 到2023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 3. 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 1.资金支持;2.拓宽融资渠道;3.优先支持装配式建筑企业、基地和项目用地;4.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5.分期交纳土地出让金;6.面积奖励等。 |
四川 | 1. 到2020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30%,装配率达到30%以上。 2. 2025年,装配率达到50%以上的建筑,占新建建筑的40%。 | 1. 土地支持;2. 税收优惠;3. 容积率奖励;4. 评优评奖优惠政策。装配率达到30%以上的项目,享受绿色建筑政策补助,并在项目评优评奖中优先考虑;5. 科技创新扶持政策、金融支持、预售资金监管、投标政策、基金支持。 |
西藏 | “十四五”期间,相关项目审批部门要确保国家投资项目中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 | 1.加大财政扶持;2.加强土地保障;3.落实招商引资政策;4.落实税费优惠政策;5.加强金融服务;6.加大行业扶持力度。 |
陕西 |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2020年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2025年全省达到30%以上。 | 1. 资金支持,补助奖励;2. 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项目和产业土地供应;3. 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15%;4. 增值税即征即退。 |
甘肃 | 1. 到2020年,初步建成全省产业布局合理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2. 到2025年,力争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 1. 按照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其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可不计入面积核算,但不应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2. 优先支持评奖评优评先;3. 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金融支持;4. 免征增值税。 |
宁夏 | 1. 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 2. 到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5%。 | 1. 实施贴息等扶持政策,强化资金撬动作用;2. 对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供地面积总量中保障装配式建筑面积不低于20%;对以划拨方式供地、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公共建筑、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设项目供地面积总量中保障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30%;3.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
青海 | 到2020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以上,西宁市、海东市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他地区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以上。 | 1.优先保障用地;2.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15%的优惠政策;3.享受绿色建筑扶持政策。 |
新疆 | 1. 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 2. 到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 1. 财政奖励政策。2. 税费优惠政策。3. 金融支持政策。4. 用地支持政策、科技支持政策;5. 规划支持政策,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给予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6. 评优评奖政策。 |
表三 全国31个省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分析
地区 | 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 | 地区 | 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 | ||
2020年 | 2025年 | 2020年 | 2025年 | ||
全国 | 15 | 30 | 江西 | 30 | 50 |
北京 | 30 | \ | 河南 | 20 | 40 |
上海 | \ | \ | 湖北 | 15 | 30 |
重庆 | 15 | 30 | 湖南 | 30 | \ |
河北 | 20 | 30 | 广东 | 15 | 30 |
山西 | 15 | 30 | 广西 | 20 | 30 |
内蒙古 | 10 | 30 | 海南 | 50 | \ |
黑龙江 | 10 | 30 | 贵州 | 10 | 30 |
吉林 | 10 | 30 | 四川 | 30 | 40 |
辽宁 | 20 | 35 | 西藏 | 30 | \ |
江苏 | 30 | 50 | 陕西 | 20 | 30 |
山东 | 30 | 40 | 甘肃 | \ | 30 |
安徽 | 15 | 30 | 宁夏 | 10 | 25 |
浙江 | 30 | \ | 青海 | 10 | \ |
福建 | 20 | 35 | 新疆 | 10 | 30 |
图表一 截至2025年我国各省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分析
结合《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及《"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等政策可知,我国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为2020年全国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2025年全国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据估测,到2020年,约10个省份的发展目标均在30%及以上,约7个省份可达20%,达不到要求的省市有7家,分别为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宁夏、青海、新疆、贵州,2020年发展目标均为10%。据估测,到2025年,仅有一家未达到要求,宁夏,2025年发展目标为25%。关于补贴政策,各省不一,主要措施集中在用地保障、税收优惠与财政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