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专家工作站认定
设立条件:
1. 长沙市内注册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22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企业
2. 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且不低于销售收入总额的3%
3. 与专家签订合作协议,不低于3年
4. 给引进的专家团队每年配套不低于10万元的经费投入
5. 柔性引进的专家应在2名以上,原则上有1名市外专家
6. 1名专家最多可在长建2个专家站
7. 已与专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承担过国家或者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可优先设立
时间:常年申报,8月集中受理,下半年集中评审一次
奖励:给予60万经费支持,获批当年拨30万,第二年和第三年考核合格的分别给予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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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731-88920354 17708458105(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