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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住建厅召开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普查工作视频培训会议
  •   来源:湖南住建
  • 2021-08-02

为促进各地了解房屋建筑普查目标任务、工作内容、技术规程及实施要求,7月30日,湖南召开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普查工作视频培训会议。省、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城镇房屋普查的负责人、联络员以及部分街道、乡镇、社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调查人员近3100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湖南省奥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建筑科研院有限公司技术人员讲授了《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系统操作》等技术文件。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长沙县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调查工作要点”为题交流了该县推进城镇房屋建筑普查试点工作经验,为各地即将开展的普查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培训会上,厅房产处相关同志就推进全省城镇房屋建筑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强化组织协调。形成自然资源、教育、卫健、农业、林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各镇街具体实施,各社区支持,相关专家技术团队协助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二是加强培训指导。要结合实际情况,分层级、分对象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市州8月10日前完成对县市区管理人员和本级调查人员培训,县市区在8月20日完成街道、乡镇和社区调查人员培训。三是合理区域划分。市州、县市区应当在8月15日完成调查任务分配和调查区域划分。按照行业类别和权属状况,将调查任务下达到街道、乡镇、社区及基层组织等,落实相关责任单位,住宅建筑中有物业管理的,由街道、乡镇将普查任务下达相应物业服务单位。非住宅建筑,包括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楼宿舍楼等教育建筑、医疗建筑、办公建筑等,按照行业类别将普查任务下达至学校、医院等房屋产权部门和单位。无法分解下达的房屋建筑由街道、乡镇负责。四是严格普查质量。要严格按照普查实施方案和技术导则等要求,开展普查数据自查和成果汇交。基础数据整理阶段和外业信息采集阶段的各类数据图件的检查,采取组内人工交叉检查和街道乡镇抽查核查方式。市州、县市区数据汇交审核采取线上核查,线上出具质量检查报告方式。五是强化监督检查。省住建厅将不定期对各地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普查工作开展检查督导,对组织实施不得力、工作完成不及时、普查数据质量不高的地区,将予约谈、问责、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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